奥鲁官的职责,一是从军户中征发丁男充军应役,并及时起征亡故军人的户下子弟承替军役,弥补军队缺员。
二是负责按时为本奥鲁签发的当役军人置备鞍马、器械、盘费等,以保障后勤供应。
三是赡养征戍地军人老小,处理军户间的民事纠纷等。各路奥鲁官府自成系统,不受地方路、府、州、县管辖,仅受枢密院节制。后因奥鲁官贪污受贿,舍富取贫,剥削贫苦的军户,不利于中央集权。忽必烈遂逐渐改由地方路、府、州、县长官兼领诸军奥鲁,管理军户。
但是,蒙古军和色目军奥鲁还保持单独系统。
四通八达设驿站
大蒙古国时期,烽火不息征战频繁,为传达紧急军事情报,开始设置驿站。
忽必烈统一全国后,为了“通达边情,布宣号令”,把这一制度推行到全国各地,分布区域之广、组织之严密、制度之完整,皆为前所未有。
忽必烈确立的驿站制度,以首都大都为中心,遍布全国各地,四通八达,东北可以通到黑龙江口的奴儿干地区,北方通到叶尼塞河上游吉利吉思部落,西南通到今西藏地区的乌思藏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辖境。
具体做法是在大约每隔五六十里或百数十里的驿路上设置一个驿站,每个驿站由若干站户管理,繁忙的驿站多至二三千户,一般为百余户。驿站备有马匹、车辆、船只、床铺以及各种饮食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