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局技术科科长熊焱带法医对现场进行了仔细的勘查,结果表明,该女人大约死于七天前,由于天热,尸体已高度腐烂,其身体上盖有被子,身子裸露,脖子间被勒有八十五厘米的电话线,系窒息而死。据死者丈夫说,其妻的一部手机和充电器不见了。
市、分局领导连夜研究侦破方案。经分析认定,这是一起特大抢劫杀人案件。市公安局局长于波指示,无论如何一定要拿下此案。分局局长刘治国将侦破此案的重担压在刑警大队四中队的肩上。中队长田世川即刻带刑警,对此案展开了细致的调查。
据了解,李某夫妻俩是5月21号以每月二百八十元的价格租住该房屋的,现已缴了四个月的租金。之前,他俩在市场做点生意维持生活。从2002年5月份开始,赵小菊瞒着丈夫开始从事卖淫活动。7月10日左右,李某回外省老家帮助家人收割庄稼,至26日回来时发现妻子已经死亡。
2002年5月至7月期间的傍晚,有人曾见到她站在阳台上,穿了大红的旗袍向路人卖弄风骚,并轻轻地吹口哨。以此来勾引嫖客,进行卖淫活动。
死者社会关系极为复杂,与她有来往的大都是打工的外地民工。
刑警们在了解房主时得知,李某妻子在租房时,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来租的。那男人说,是给她表妹租的,至于其表妹姓甚名谁、何方人氏,就一概不知了。